道听丨道朋为醉酒驾驶嫌疑人成功争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3mg/ml。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委托后指派武海亮、杨洁律师担任辩护人。律师经仔细阅卷、分析案情,从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等多角度出发,向检察院提供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希望检察院提出较轻的量刑建议。检察院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及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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