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日闵行
“如果你的生物信息被别人获取,就有可能结合你的分身证信息,去登陆你的银行账户,进入你本该进入的单位,小区,或者恶心你一下,把你的脸换到某些视频或照片里。人脸,指纹,这样的生物信息,一旦泄露无法改变,也无法获得救济,你可能永远暴露在这样的风险下。”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 劳东燕
家住闵行区马桥镇的程女士来电反映说,小区物业要求在小区东门设立人脸识别设施,强制要求业主录入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信息,程女士认为这样的做法存在安全隐患。她说,如果不录入人脸识别系统,就需要花费30元购买物业的门禁卡,她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律师点评
对此,道朋律师事务所付琼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录入个人敏感信息,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付琼律师认为:在程女士同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情况下,新建系统应该免费提供门卡给程女士。 后续如该门卡被程女士丢失,需要补办则需要程女士自行承担办卡费用。
原因是,程女士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使用该设备的费用,物业公司在自行购置新的门禁系统时,门禁卡应当是系统配件,包含在购买设备中,程女士不该另付费用购买门禁卡。
小区要想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必须先提出强有力的主张,而不是随随便便就推出来要求住户配合。刚刚公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落实数据收集的知情同意机制上有了比较切实的举措,10月1号生效的新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信息收集者也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这些都表明,改变正在发生。在便利与安全的选择中,也许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思考——如何拥有安全感。
付琼
道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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