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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丨刘新艳律师做客《直播闵行》节目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规
2020-10-22

本文转自:闵行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闵行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你可能不结婚,但你一定会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哪些新的规定呢?这些规定将对婚姻家庭产生什么影响呢?


《直播闵行》节目特邀道朋律师事务所刘新艳律师做客直播间,就《民法典》中与婚姻有关的内容进行讲解。



道听丨刘新艳律师做客《直播闵行》节目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规(图1)






婚前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却未告知,是否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案例:沈女士是外企高管,因为醉心事业拖成了高龄剩女,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事业单位的员工潘先生。沈女士觉得潘先生虽然收入不高,但高大英俊,又有事业编制,所以恋爱三个月后就闪婚了。然而婚后沈女士发现潘先生隐瞒了患有甲状腺癌的病史,于是愤而提出离婚。潘先生虽然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认定沈女士婚后名下的二十余万元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将一半财产判归潘先生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沈女士的情况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后,那么沈女士可以潘先生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诉自己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此一来,沈女士不仅能保住自己名下的积蓄,而且婚姻记录仍为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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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吸纳《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即(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案例一:牛先生夫妇结婚已有二十多年,婚后生活幸福美满。但是牛先生近年来迷上了搓麻将且赌瘾越来越大,有时候一个晚上就会输掉几万块钱。牛太太以泪洗面,伤心起来就准备去起诉离婚,但一想到往日的夫妻恩爱,想到儿子还没成家,就下不了离婚的决心。现在,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给了牛太太另外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共同财产。”这样的话,牛先生、牛太太还是一家人,但牛太太至少能保全家庭一半的财产,也给婚姻留了一条退路。


案例二:马先生的母亲患上了肺癌,马先生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母亲的生命,为了给母亲手术,马先生决定卖房。但妻子秦小姐提出了反对意见:“卖了房子以后,一家人住到哪里去?现在的房子是学区房,卖了以后两个孩子读书怎么办?”秦小姐的反对让马先生陷入了痛苦中。离婚,舍不得;但不离婚的话,就拿不出钱救母亲。《民法典》的出台让马先生看到了希望,马先生可以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向法院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样的话,马先生就可以拿他分割到的那部分去救母亲,而秦小姐也可以用自己分割到的那部分购买一套小一些的学区房,解决家庭居住和孩子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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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是否可以否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案例:钱小姐在和丈夫赵先生的一次争吵中说:“我在外面有人了,儿子不是你的。”这句话让赵先生陷入了巨大的怀疑中。但此次争吵后,钱小姐就带着儿子搬回娘家,并对赵先生做亲子鉴定的要求置之不理,最终直到双方协议离婚,儿子的身世始终成疑,但在离婚协议书及相关的档案材料中,儿子的父亲一栏仍登记为赵先生。十几年过去了,赵先生再次结婚生子,但一想起来身世可疑的那个儿子,赵先生就如鲠在喉。


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了赵先生解决问题的方案,赵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基于该诉讼请求要求钱小姐配合进行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排除了儿子和赵先生之间的亲子关系,那么儿子与赵先生之间不再产生权利、义务,儿子也不再享有赵先生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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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年龄由“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扩大至“未成年人”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年成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案例 :小丁出生在安徽农村,读到初中二年级,家里就没钱供她读书了。有一对上海夫妻,插队落户时曾居住在她家隔壁,一直非常喜欢单纯善良的小丁,听说小丁没钱读书的事情后,决定收养她。小丁的父母有好几个孩子,每天都在为孩子们学费、生活费用发愁,有人愿意收养小丁自然喜出望外。可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咨询后发现,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小丁已超过十四周岁,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了。而《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后,小丁是可以被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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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新法与旧法的显著区别:新的《民法典》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因此,这部《民法典》凝聚了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彰显出丰富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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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艳


道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新艳,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从业13年。是闵行区老舅妈工作协会指导老师、闵行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长期从事群纠、职工维权、法援、有影响的刑事案件辩护。为三园云商当事人辩护,CCTV报道《三园云商神话泡影》案件;虹桥镇路易里欧拆违、电信塔倒塌群纠、儿恋商贸、小南国旗下汤河源、金钱豹等职工维权。刘新艳律师曾参与编写《中国金融刑法学》,在法律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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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律师 (若干)


工作地点:上海市


职位描述: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2. 为人正直、品行端正、热爱律师职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务实勤奋。


3. 良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办案。


有意者请将简历按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service@daop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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