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巡访员张先生在巡访过程中就发现,有些居住在老旧公房一、二楼的居民认为加装电梯对自家多多少少都有影响,政府给加梯补贴的28万元里,也应该有他们的份额,邻里之间也因此产生了矛盾。
8月20日,闵行人民广播电台特邀道朋律师事务所沈家东律师作为“直播闵行-我来帮你忙”节目特邀嘉宾,就加装电梯补贴问题进行法律点评。
据了解,居民对于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疑问,节目组咨询了区内一家加装电梯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据该组织负责人介绍,加装电梯补贴是指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补贴是给到加装电梯这项工程,不是补贴给居民,所以也就不存在各家份额的问题。
律师分析
沈家东律师表示:上海市对居民多层小区加装电梯的补助是电梯施工金额的40%,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这个电梯施工金额指的是加装电梯主体工程费用及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最高28万元的补贴是一个专款专用的资金,是用于居民加装电梯这一工程本身的支出,而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比如巡访员所提到的用于对一楼、二楼居民的补偿,也就是说政府的专项补贴资金是不能用作于对个别业主的补偿。
如果居民想了解更详细的关于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应该用于什么项目,用在什么方面?沈家东律师建议,居民可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调取市政府的发文,即《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政府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有详细的说明。
目前,上海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是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加装电梯是业主自己的事情,能不能加装电梯需要征询全体业主的意愿,需要业主达成共识。
最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把加装电梯楼幢的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90%放宽到三分之二。申请人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所在楼幢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并尽可能优化方案,减少对周边相邻业主的不利影响。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业主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
沈家东律师认为,居委可以从中协调,组织大家开展民主协商,尽可能做到利益平衡。多层小区加装电梯或多或少会对低层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的,对低层居民的补偿,在实践中也是存在的。但这个补偿不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一个大家经过民主协商后各方自愿达成的一个方案。
沈家东
道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
沈家东,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律师。九三学社社员,毕业于复旦大学。沈律师专注于公司治理、金融投资领域的争议解决及非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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