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若干热点解读
编者按:
2022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的决心和智慧。我们结合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过程的经验与体会,对其中若干热点予以解读,供大家参考。
租金减免
一、适用对象:
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其中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二、具体措施:
(一)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二)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三)本市市、区两级所属的所有国有企业都纳入了本次实施免租政策的范围,市国资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及政策解读、工作指南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发布。
三、关于承租非国有商业房屋(非居住),能否减免租金的问题
首先,《若干政策措施》指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但注意此处仍以协商为基础,不具有强制性。
其次,对于确受疫情影响的,结合2020年《上海高院涉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系列问答》的内容及精神,我们倾向于认为,如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的,一般可予支持。如疫情并未影响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仅基于疫情期间客流减少等原因造成承租人营业收益受到影响的,一般不免除承租人的租金给付义务;如对承租人营收产生重大减损的,可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租金。最终,应根据具体案情及新的审判指导意见及精神作出相应分析。
税收“退、减、缓”优惠
一、增值税留抵退税
(一)适用对象:
基本覆盖全行业。但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及按照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支持制造业。
(二)具体措施:
1. 小微企业及按照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2.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二、阶段性免、减相关税费
(一)适用对象:
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具体措施:
1.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4. 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
5. 延长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将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三、其他配套措施
(一)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二)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
(三)对于在2020年抗疫政策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继续延用,比如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援企稳岗
一、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一)适用对象:
全部本市企业。
(二)具体措施:
继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继续阶段性下调2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二、培训补贴
(一)适用对象:
全部本市企业。
(二)具体措施:
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三、创业扶持
(一)适用对象:
创业组织和个人。
(二)具体措施:
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四、工会经费返还
(一)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二)具体措施:
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
其它纾困政策
一、对零售和餐饮行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二、对在本市注册、经营并纳入本市冷链企业的零售、餐饮等行业企业的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的核酸检测予以补贴。支持方向包括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直接从事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主要批发市场中直接接触进口冷冻食品的固定摊位和仓储主要从业人员;电商平台一线物流配送工作人员;其他行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从业人员。关于核酸检测补贴的标准、申请补贴的操作流程,政府有关部门将近期出台相关细则进行解释说明。
三、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另有重磅政策,具体另详见《上海市服务业纾困政策汇编和申请指南》。
结语:
基于篇幅,在上文中也我们也仅挑选了部分热点予以解读,《若干政策措施》中另有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和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等重点内容尚未涉及,建议广大企业全文学习研究。此外,《若干政策措施》将是开放式的文件,本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随着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持续动态调整,我们也将实时关注并予以解读。最后,希望我们所有人众志成城、共克时坚!
本文作者为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晓、实习律师丁言一。
作者介绍
张晓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张晓,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起成为专职执业律师。
张晓律师多年来在法人治理与合规、投融资与并购重组业务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曾先后为中国平安、易鑫集团、微亿智造、安捷电缆、远力投资、博龙牧业、轶峰新材料等企业提供过合规、投资、并购、融资、创业板及三板上市等业务的法律服务。
张晓律师另擅长重大、疑难的商事争议解决,特别在公司治理、建设工程纠纷等方面有其独到的诉讼及非诉讼策略,其累计提供的相关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标的数百亿元。
张晓律师随着多年的执业及团队搭建,拓展了大量的人脉资源、金融资源及产业资源,为其从事法律服务和业务增值服务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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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律师 (若干)
工作地点:上海市
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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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2. 为人正直、品行端正、热爱律师职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务实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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