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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说丨劳动关系知识库第5期:2022年涉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与答
2022-03-17
朋说丨劳动关系知识库第5期:2022年涉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与答(图1)


2022年涉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与答


编者按:

2022年3月上海本地的新冠奥密克戎疫情发展影响了城市中每个人的工作与生活。医护人员、防疫工作者、基层干部和社区志愿者牺牲小我、服务大家,努力与病毒赛跑,希望让城市尽早恢复正常运转。在此,我们呼吁企业与员工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坚持协商求同、利益平衡,同舟共济、攻克时艰。我们整理社会面较为关注的典型问题形成本《问与答》供取阅参考,具体问题解决仍以相关部门观点为准。


工资支付问题


疫情期间,园区楼宇被封闭,员工被管控在办公场所,如何支付工资?可以安排年休假吗?

该情形属于政府采取封闭管控措施,对于被管控在工作场所的员工,企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若员工工作任务以外勤为主无法在办公场所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公司所在大楼因疫情被封闭,员工无法返回上班的,公司安排居家办公或年休假,若年休假用完的员工,是否可以按无薪假处理?

该情形属于政府采取封闭管控措施,对于受到影响无法上班的员工,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封闭管控期间成为志愿者的那些员工应如何支付工资?

封闭管控期间员工成为志愿者,是员工按照个人愿意为社会做贡献的自我选择。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倡导,但不因此增加自身的法律义务。在此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员工居住小区被采取封控管控措施,可以用假期冲吗?

员工居住小区被封闭管控,不论属于2天、7天还是14天,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小区发通知某一楼面实施2+12,2是封闭管控,12是社区健康管理。请问,社区健康管理是可以离开小区正常进行工作的嘛?

从上海发布公开信息看,12天社区健康管理并不影响员工居住地、工作地两点一线进行通勤。

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控规范要求,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密接者涉及到的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单位或者学校的相关人员实行“2+12”管控措施。“2”指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足不出门,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12”指严格的社区管理,期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也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


小区发通知某一楼面实施2+12,2是封闭管控,12是社区健康管理。请问,社区健康管理可以使用年假吗?能使用的话是要协商一致还是可以直接安排年休假?

从上海发布公开信息看,12天社区健康管理并不影响员工居住地、工作地两点一线进行通勤。企业可以要求员工上班或居家办公;若员工不具备居家办公的条件,企业与员工可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的,如协商不一致,企业仍可统筹安排年休假。

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学校疫情发生后,学校要求有一位家长陪同孩子封闭管控在家。这个属于员工被依法隔离的情形吗?

该员工不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接者,被采取的封闭管控措施,不属于被依法隔离的情形。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 》 沪人社办〔2020〕38号: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员工居住小区被封闭管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吗?可以抵扣年假吗?员工不同意抵扣年假怎么办?

员工居住小区被封闭管控,不论属于2天、7天还是14天,企业可以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对若职工不具备居家办公的条件,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法定隔离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员工正常出勤工资,法定隔离情形指那些?

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因此,以上情况方属于法定隔离情形。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 》 沪人社办〔2020〕38号: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停工停产问题


企业因为疫情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公司收入减少,需要支付职工工资吗?

企业因为疫情不能正常开展业务的,建议按照停工停产处理,但依然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主要政策依据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16):

十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受疫情影响业绩为零,短期不可能复工,如何进行停工停产的安排?

企业因为疫情不能正常开展业务的,应当以明示方式通过邮件、微信等有效途径向员工发布停工停产通告,做好停工停产期间的待遇安排。

主要政策依据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16):

十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是餐饮行业,现在处于休业状态,企业想留住员工,等待复工复产正常经营,是否可以与员工协商支付生活费?

疫情期间倡导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经过集体协商形成会议纪要或者达成一致,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

第四条  受疫情影响导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与用人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停工停产不同,并非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原因所致。对于停工停产期间的待遇支付标准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与职代会、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人社厅明电(2020)5号和8号文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如少数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工时管理问题


企业实行年度综合计时制,年休假不够冲抵的,是否可以用后面的休息日进行调剂?

综合工时制分为以月、以季、以年为单位,企业可以在综合工时周期内调剂使用休息日。因此,对于实行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放班,后续安排员工补班,但是放班与补班的安排不得超过本年度的工时周期。

主要政策依据

2020年口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在一个工时周期内企业停工停产一段时间又复工复产的,不影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按现有的工时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员工属于标准工时制被封闭管控期间,企业安排其休年休假,但是年休假不够,是否可以要求其还班?

员工适用标准工时制的,原则上每周做五休二。在1个自然周的范围内,员工被采取封闭管控措施2天,该2日可以作为休息日,其它时间正常上班。超过1个自然周,不可以安排员工补回等量工作时间。

主要政策依据

2020年口径:

因政府强制措施延迟复工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复工复产后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回等量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的员工被封闭管控,可以算调休后面补班吗?

综合工时制分为以月、以季、以年为单位,企业可以在综合工时周期内调剂使用休息日。

主要政策依据

2020年口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在一个工时周期内企业停工停产一段时间又复工复产的,不影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按现有的工时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集体协商问题


在疫情特殊时期,对于企业轮岗安排,是否一定要按集体协商走民主程序?作为酒店餐饮业,是否可以根据不同岗位与员工单独协商轮岗调薪?

集体协商是企业与员工就调岗调薪、延迟工资支付、轮岗轮休等事项形成一致意见的法定途径,该一致意见公平合理且适用于疫情期间的,可以作为裁审依据。对于酒店餐饮业,企业就不同岗位与员工进行1对1协商达成一致,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保障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尽可能减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压力、稳定劳动者就业岗位和保障就业,是当前首要任务。对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对调岗调薪、延迟工资支付、轮岗轮休、停工停产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意见公平合理、仅适用疫情期间的,可以作为裁审依据。


公司是研发类公司,疫情期间可远程办公,但开发效率远远降低,企业是否可以降薪管理?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文件来辅佐合规性、

集体协商是企业与员工就调岗调薪、延迟工资支付、轮岗轮休等事项形成一致意见的法定途径,该一致意见公平合理且适用于疫情期间的,可以作为裁审依据。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企业工会可主动将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向职工公开,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双方协商的代表人数依法不少于3人,协商后形成会议纪要。在特殊时期,也鼓励企业与企业工会尽量减少接触性协商形式,可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做好协商前的沟通工作,提高集体协商的效率。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保障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尽可能减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压力、稳定劳动者就业岗位和保障就业,是当前首要任务。对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对调岗调薪、延迟工资支付、轮岗轮休、停工停产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意见公平合理、仅适用疫情期间的,可以作为裁审依据。



其它问题


对于非劳动关系的人员(如退休返聘等),在隔离管控期间,企业可以按未出勤不发放工资,是否有相关政策依据?

相关协议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于退休返聘人员没有提供劳务,企业亦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主要政策依据

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与企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


被隔离人员的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那正常工资标准怎么理解,公司薪资架构是:工资+季度奖,季度奖3个月发一次,那我当月的季度奖可以不发,工资不扣正常发吗?

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通常来说,企业实施的薪酬制度会综合考虑企业效益、员工出勤及绩效考核表现,因此季度奖的发放若是不具有确定性,那么属于特殊情况下发放的工资,不应计入正常出勤月工资范围内。至于是否应当发放,需要结合企业的薪酬制度判定。

主要政策依据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16):

九、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定义

1

法定隔离

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

2

封闭管控

指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企业延迟复工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情形。

3

2+12天模式

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控规范要求,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密接者涉及到的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单位或者学校的相关人员实行“2+12”管控措施。“2”指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足不出门,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12”指严格的社区管理,期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也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

4

14天(7+7天)模式

根据国家和本市防疫规范要求,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确诊病例所在居住地、工作地实行14天封闭管理。2022年3月15日起,确诊病例所在楼栋实行7天封闭管理+7天自主健康管理,小区其他楼栋实行2天封闭管理+12天自主健康管理;对确诊病例所在工作地相关人员亦实行2天封闭管理+12自主健康管理模式。



作者介绍

朋说丨劳动关系知识库第5期:2022年涉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与答(图2)

胡一舟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事业合伙人

胡一舟,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事业合伙人,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及专家团成员;具有长达15年的政府工作经历,先后担任过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庭庭长、人社部门法制办主任、劳动监察仲裁科长等职务,在劳动争议解决、劳动关系服务指导和用工合规、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专业领域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长期关注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态势发展,深度参与电子劳动合同推进、用工多元化政策的制定与落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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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律师 (若干)

工作地点:上海市

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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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2. 为人正直、品行端正、热爱律师职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务实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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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者请将简历按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ervice@daope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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